关于组织开展学校2026年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

发布者: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发布时间:2026-06-11浏览次数:14

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
近日,安徽省教育厅发布《关于举办2026年全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》皖教秘〔202681 )。根据省厅指南要求,现将我校组织参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一、活动内容

(一)常规项目(高等教育组)

1课件:是指基于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信息技术,围绕教学内容、学情、目标、过程、方法与评价进行整体设计并制作完成的应用软件。各类教学软件、学生自主学习软件、教学评价软件、仿真实验软件等均可报送。

2微课: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,以知识点讲解、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,使用摄录、录屏等方式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,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。

3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:是指利用信息技术优化课程教学,转变学习方式,创新课堂教学模式,成效显著的案例。包括课堂教学、研究性教学、实验实训教学、见习实习教学等类型。

(二)高等教育专项(省级不评审

2026年高等教育专项征集三类案例: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、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、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。

(三)教育技术论文专项

围绕“智能时代的教育发展与治理”主题,面向教师及教育工作者征集论文论文采用在线投稿方式。

、作品制作及限项要求

(一)常规项目

1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。

2学校推荐总数不超过5件。

(二)高等教育专项

1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:团队不超过5人(含负责人)。

2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:团队不超过3人(含负责人)。

3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:团队不超过5人(含负责人)。

4每个案例类型,学校推荐不超过5个。

(三)教育技术论文专项

1每篇论文作者不超过3人。

2第一作者本人直接登录论文活动专用网站(http://edu.10086.cn/lunwen)注册并提交,每人限提交1篇。

3论文提交时间:202661—731日。

4字数5000—8000字,重复率不超过15%

5严禁剽窃或抄袭,严禁将AI生成内容作为原创观点,违者取消推荐资格

、作品资格审定

1作者应对作品的原创性、真实性负责。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,责任由作者承担。

2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。

3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省级及以上活动的作品,不得重复申报。

4有政治原则性错误或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,取消参加资格。

五、激励政策

对于获得省级及以上推荐或入选全国交流展示的作品,学校拟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认定,并在教师教学效果、教学工作奖励、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。

六、报送方式

常规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截止时间715日下班前。相关推荐材料(具体见附件要求),纸质版送至信息综合楼219电子版发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邮箱:metc@tlu.edu.cn

联系人:何自国

联系电话:0562-5881951

 

 

人事处、教务处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

2026611

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6年全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.pdf

附件1:2026年全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.docx

附件2:高等教育专项指南.docx

附件3:教育技术论文专项指南.docx